马佰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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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停产了不给工资合法吗?

发布者:马佰刚律师|时间:2020年11月19日|分类:劳动纠纷 |706人看过

根据我国《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所谓工资支付周期就是用人单位按照国家的法律支付给劳动者工资的间隔,实行月薪制的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周期就是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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