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学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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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转让协议

发布者:赵学飞律师|时间:2019年05月25日|分类:拆迁安置 |327人看过


农村宅基地转让协议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             

 

甲方自愿将宅基地一幅永久性有偿转让给乙方作修建住宅之用地,经双方自愿、平等、友好的协商,现达成协议如下:

一、宅基地基本情况

宅基地坐落于      号。边界四至为        ,面积    平方米。现有地上物为                 。

二、转让金额

双方议定此幅宅基地及全部现有地上物作价人民币     元整。

三、付款方式

双方在协议签字之日,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人民币      元整。

四、双方权利义务

1、自协议签字、付款之日起,该幅宅基地所有权属归于乙方所有,乙方有权在此宅基地上修建、改建房屋,甲方本族及其他异姓人等无权干涉。 

2、在乙方修建房屋过程中,所需水、电、道路通行等由甲方负责协调办理,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须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证等过户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客观无法办理的,不影响本合同效力及乙方对宅基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等全部权利。

4、乙方不得改变此幅地块的使用性质,改扩建不得影响附近居民的权益。如采光等。由此产生的纠纷,乙方责任自负。

5、乙方有权对此幅地块进行改建和扩建,在改扩建过程中如与附近居民产生纠纷,甲方应当积极配合乙方协调处理。

五、协调和处理

1、甲方保证对转让宅基地有合法、明确、无争议的产权,保证无其他产权纠纷。

2、在乙方建房施工过程中,如若发生土地产权纠纷问题,由甲方负责出面协调处理;如甲方协调处理不好,应负违约责任。

六、违约责任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任何一方不得反悔违约。如有违约,违约方需支付守约方转让金额双倍的违约金,即违约金   元整。合同签订日期为合同生效日期,合同生效一年以后违约,违约金以基准违约金每年15%递增,不满一年算一年,满一年不满二年算二年,以此类推。

2、如甲方造成乙方损失(如交通费、基建费、装修费、安装费等),应给予乙方赔偿;如乙方违约,甲方收取乙方的转让金不再退回乙方,作抵消乙方违约金。

七、其他

八、如因国家政策变化,发生拆迁补偿事宜,甲方需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相关手续。该情形下,因该宅基地及地上物所应得的全部补偿金均归乙方所有。

八、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如产生争议,应协调解决,协调地点由乙方确定。协调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土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所支出的律师费、公证费、交通费等全部损失。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电话         乙方:      电话

 

    月              年    

  

证明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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