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
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电话
居间人:
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电话
就居间人为委托人提供居间服务事宜,上述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委托事项及具体要求
第二条 居间期限
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超出上述期间,如居间人仍为委托事项提成服务的,按如下第 种方式处理:
(1)委托人无需支付报酬;
(2)委托事项居间成功的,委托人仍按本合同约定支付报酬;
(3)其它:
第三条 报酬及支付期限:
1.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报酬标准为下列第 种:
(1)促成合同成立金额的 ____%;
(2) 元(大写: 元)。
委托人应在委托事项居间成功(合同成立)后的 日内支付报酬。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人不得要求支付报酬。
2.居间人指定收款账号:
开户行:
户名:
3.居间报酬的发票与税收处理: 委托人不要求开具发票,约定的居间报酬应为居间人税后实收金额。
第四条 居间费用的负担
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
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承担按下列第 种方式[现实生活这三种方式都有可能。如果居间活动成本较高,则有可能支付或报销居间活动的费用(全部或部分)。]:
1)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任何居间活动的费用;
2)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必要费用(大写) 元,除此以外乙方不得要求其它任何费用;
3)甲方应为乙方报销居间活动的费用。报销条件为: 。
第五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1.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第六条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1、委托人未按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金额的1%支付违约金。
2、
第七条 居间人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 所在地( 市 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补充: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居间人(签名或盖章):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