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当事人系企业负责人,2017 至 2024 年间,在存在真实业务基础上,为合作方开具超出实际交易额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涉案税额 77 万余元,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数额较大” 情形,法定量刑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案发后,当事人被传唤到案,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刘文玉律师接受委托,全程担任一审辩护人。
本案涉案税额高、法定刑期重,当事人面临实刑风险;涉税案件证据链完整、专业性强,检察机关指控明确,若辩护不力,当事人将面临三年以上监禁,对个人与企业影响巨大。争取从轻处罚、突破实刑、适用缓刑,是本案核心难点。
接受委托后,刘文玉律师第一时间全面阅卷、多次会见当事人,逐笔核对发票、流水、审计报告等证据,精准提炼核心从轻情节:当事人系电话传唤主动到案、如实供述,构成自首;案发后全额退缴违法所得、补缴全部税款,挽回国家损失,社会危害性显著降低。
刘文玉律师结合案情与法律,确立 “自首 + 全额退赃退赔 + 认罪认罚” 的辩护主线。庭审中重点论证:自首依法可从轻、减轻处罚;全额退赃退赔、补缴税款,最大程度降低危害;当事人系初犯、无前科,认罪态度诚恳,符合缓刑适用条件。
庭审前后,刘文玉律师多次与检察机关沟通,提交书面意见,阐明从轻理由,推动检察机关采纳辩护观点,调整量刑建议为有期徒刑三年、适用缓刑并处罚金,为法院轻判奠定基础。
法院完全采纳刘文玉律师的辩护意见及检察机关量刑建议,从轻判处当事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 6 万元,追缴全部违法所得。当事人成功避免实刑,企业经营得以正常开展,辩护目标圆满达成。
涉税刑事案件专业性强、量刑严苛,律师专业能力直接影响案件走向。本案中,刘文玉律师凭借细致办案、精准策略、有效沟通,成功为当事人争取缓刑,彰显了刑事辩护的专业价值,也为同类案件提供了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