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卫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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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交付但未过户的房屋灭失后的合同处理

发布者:张卫志律师|时间:2017年06月01日|分类:合同纠纷 |645人看过

重庆五中院判决石门供销社诉夏良万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裁判要旨:
作为标的物的房屋在实际交付买受人而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情况下灭失,房屋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协助办理过户手续的合同目的已在客观上不能实现,房屋买卖协议已无法继续履行,出卖人不再承担继续履行协助办理过户手续的合同义务,其请求终止房屋买卖协议符合法律规定,应予支持。
来源:人民法院报201381日版,作者:张娇东、李海霞,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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