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胜诉的原因主要有:
一是,开发商会抗辩被拆迁人没有及时腾退房屋,开发商有理由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有权拒绝支付拆迁补偿款;
二是,约定的利息损失本质上是一种违约金,对于约定的违约金过高的对方有权申请法院调整,本案违约金超过了欠付的本金,开发商请求调整;
三是,被拆迁人没有证据证明自己实际损失的具体数额。对于同一个法院针对完全相同的案件,对后续案件具有极大的参考价值,同案几乎不可能做出不同的判决。明明是开发商不履行合同,在长达5年多的时间里拒不支付100多万元的补偿款,但这些命运相同的拆迁户维权诉讼的结果均不理想,这让陶女士感觉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希望非常渺茫,面临着非常大的压力。
因此,律师建议:
回顾本案,作为常年研究诉讼的专业律师,对任何案件均不能说有十足的把握。但大胆假设,小心求证,勇敢突破,敢于尝试,特别是善于运用一些非常规的思路解决问题,往往可以取得柳暗花明的结果。我们常常在感慨,你问我几成把握,我可能会回答:我也不知道!但如果你信任我,我往往能取得命运之神眷顾你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