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很多用人单位为节约成本,怀着侥幸心理,逃避法律责任,故意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保;而社保是个人和单位共同缴纳的,很多员工为了让到手的工资不缩水,也会主动放弃要求企业为其缴纳社保。
然而,一旦员工发生工伤或重大疾病,企业往往会在经济上付出惨痛代价。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用工单位在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同时,还需缴纳大病医疗保险,对基本医疗保险不能报销的部分通过大病医疗保险报销。
用人单位,有义务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该项义务为法律赋予用人单位的强制性义务,不得因任何协议或承诺而免除,如被告违反该项强制性义务,则由此导致员工无法享有有关社保待遇的损失则应由用人单位承担。想了解更多劳动工问题可以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