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高林律师

  • 执业资质:1420820**********

  • 执业机构:湖北法之星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行政诉讼婚姻家庭侵权股权纠纷保险理赔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夫妻共同财产

发布者:李高林律师|时间:2021年06月04日|分类:婚姻家庭 |222人看过

离婚的时候夫妻双方需要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哪些财产是属于一方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呢,主要有以下几种:1. 一方的婚前财产: 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包括婚前个人劳动所得财产、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 2.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这里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是指与生命健康直接相关的财产。3.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规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为了尊重遗嘱人或赠与人的个人意愿,保护公民对其财产的自由处分权,如果遗嘱人或赠与人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指出,该财产只遗赠或赠给夫妻一方,另一方无权享用,那么,该财产就属于夫妻特有财产,归一方个人所有。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具有专属于个人使用的特点,如个人的衣服、鞋帽等,应当属于夫妻特有财产。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这项规定属于概括性规定。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