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只要继父与继子的关系没有解除,就是拟制血亲关系,继父就得承担抚养继子成年的法定义务。
2、孩子成年是18周岁,如果孩子还需要上大学,继父继续抚养继子到大学毕业,也是一个父亲乐意做的。没有被继父母抚养的继子女,和继父母之间没有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也就是继子女对继父母没有赡养的义务。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7条、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不得相互歧视或虐待。继父母与接收其扶养教育的继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因此,所谓继百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形成扶养关系,是只继父或继母与生母或生父结婚的时候,作为生母或生父的亲生子女尚未成年,在尚未成年的状态度下,继父或继母代替或者帮助生母或生父,对生母或生父的亲生子女进行抚养和教育。
4、在这种条件下,接受继父母扶养教育的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就是形成了实际的扶养关系根据婚姻知法和继承法相关规定,形成实际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权利和道义务,适用亲生父母与亲生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