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仙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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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临沂专职律师执业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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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起诉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作者:许仙凤律师时间:2020年02月11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339次举报

《刑事诉讼法》可以告诉我们答案。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


(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


(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三)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有无附带民事诉讼;


(五)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这五个事情就是检察院审查起诉时主要审查的内容。


1.补充侦查的形式。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40条第2款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必要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2.补充侦查的期限和次数。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40条第3款的规定,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这既指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也包括人民检察院自侦案件中决定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


3.经过一次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如果案件经过两次退回补充侦查,仍然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电话(微信号):18266745836;快手:linyilawyer;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临沂
  • 执业单位:山东芳名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71320********44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债权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