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仙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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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临沂专职律师执业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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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协议离婚之后请求吗

作者:许仙凤律师时间:2019年05月23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185次举报

第27条作出了明确规定:“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可知:

(一)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后,仍有权利提出损害赔偿请求;

(二)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明确表示放弃损害赔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三)当事人应当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后一年内提出损害赔偿,逾期则不予支持。一年的规定属于除斥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关于中止、中断的规定。

因此,如果有明确的证据能够证明在婚姻存续期间,当事人一方有过错导致离婚,而且无过错一方没有在离婚协议中明确放弃其损害赔偿请求权,那么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一年内,有权向法院起诉要求损害赔偿。


协议内容要全面,不仅要对夫妻共同财产作出具体约定,对双方的债权债务以及子女的抚养或对生活有困难的一方的帮助,都要达成具体协议。比如关于孩子的抚养费,要写明给付的时间段、给付的数量、给付的方式,这样一旦出现非抚养方给付的问题,可以依据协议要求法院强制执行。

协议写这样详细,万一协议离婚不成,那么协议还有效吗?

协议无效,因为离婚协议是一个附条件的合同,她以离婚为生效条件,既然婚未离成,条件就未成就,离婚协议自然无效。如果起诉离婚,离婚协议能被法院认可吗?笔者认为离婚协议没有生效,法院不会认可其效力,但可以作为证据使用,比如关于共同财产的认定部分,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电话(微信号):18266745836;快手:linyilawyer;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临沂
  • 执业单位:山东芳名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71320********44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债权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