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未成年子女一般是指18周岁以下的子女,所以,18周岁以下的子女可以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但如果16岁以上不满18岁,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可以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父母也可以停止支付抚养费。
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包括丧失劳动能力或者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尚在校就读的;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以上三种情形在内的。如果存在上述三种情形之一的,父母仍应当承担抚养义务。
而对于在校就读的大学生来说,如果已经年满十八周岁,则已经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其已经具备了独立生活的能力和条件,所以,父母对其没有法定的抚养义务;在这种情况下,即使父母有支付能力,也可以拒绝支付;当然,父母自愿支付的法律也不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