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遇有可能被判处死刑或带有法定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又或是存在着特定的复杂状况时,可经过上级人民法院批准,酌情延期三个月处理。
在特殊情况需要进一步延长的,需上报最高人民法院进行审批。
若相关案件由人民法院管辖权发生转移,则该案的审理期限将自新的人民法院接收案件之日开始计算。
此外,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待补充调查工作全部结束并向人民法院移送后,人民法院将会启动新的审理期限计算周期。
刑事拘留作为刑事诉讼过程中采用的强制性措施,其拘留期限通常不会超过三十七日。
且拘留之后,公安机关会将案件递交人民检察院审核起诉,而人民检察院对待此类案件的审查起诉期限一般设定为一个月。
待审查起诉手续完备后,人民检察院亦将按照规定将案件移交人民法院进行审判。
据此,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的期限限定在两个月之内,故在一般情况下,自刑事拘留之日起预期处理完审定起诉、审判各程序以及最后做出裁决的整个过程或许须历时数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