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仙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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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临沂专职律师执业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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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亲生子女赔偿问题

作者:许仙凤律师时间:2024年04月29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61次举报

《民法典》明确规定:


  离婚申请必须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这意味着异地申请离婚是不被允许的。


  离婚登记申请提交后,需要经过一个月的冷静期,期间如果没有人撤回申请,才能正式领取离婚证。


  这一规定体现了对婚姻关系的慎重对待。


  在离婚后发现子女非亲生的情况下,受害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


  当一方存在重大过错,如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在此情况下,女方若与婚外异性发生关系并导致非亲生子女出生,构成对夫妻忠实义务的严重违反,男方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电话(微信号):18266745836;快手:linyilawyer;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临沂
  • 执业单位:山东芳名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71320********44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债权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