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仙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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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临沂专职律师执业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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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买房是夫妻共同出资的离婚怎么分

作者:许仙凤律师时间:2024年03月27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77次举报

婚后买房是夫妻共同出资的,不论产权登记在哪方的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市场价值计算,由取得房子的一方给未取得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的一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婚后由一方父母支付首付款的,对于夫妻共同交付的供房款以及为房屋装修所支付的相关费用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共同财产应当均等分割,对于一方父母出资部分可以协商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房子若是婚后买的,若双方对于房产没有特别约定,即使是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也是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分。


但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买的,若一起还贷款,婚后共同还贷款部分及增值部分,应平分。


电话(微信号):18266745836;快手:linyilawyer;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临沂
  • 执业单位:山东芳名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71320********44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债权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