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吉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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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如何划分继承遗产比例

作者:唐吉圣律师时间:2022年05月09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155次举报

  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4)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5)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6)所谓“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对被继承人所尽抚养、扶养或赡养义务等方面,情况基本相同,条件大致接近。所谓“均等分配遗产”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所取得的被继承人遗产数额比例相同,没有明显差别。

  2、特殊情况下同一顺序各继承人可不均等分配遗产,这些特殊情况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可以多分。生活有特殊困难是指继承人因为没有独立的经济收入或其他生活来源,难以维持其起码的物质生活条件。缺乏劳动能力是指继承人因尚未成年不具备劳动能力或因年迈、疾病等原因而部分丧失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或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是指对被继承人负有法定的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继承人,为被继承人的生活提供了主要的经济来源或者提供了主要的劳务扶助。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是指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在日常生活方面处于相互紧密联系状态,彼此相互关心和照顾。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对被继承负有法定的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在其具有履行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条件下,如果拒绝履行上述义务,那么在分配遗产时,不应分给这类继承人任何遗产,或者仅分给其极少份额的遗产。但应注意,如果被继承人因有固定收入和劳动能力,明确表示不要求其扶养的,分配遗产时,一般不应因此而影响其所应取得的遗产份额。

  (4)经继承人之间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在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的条件大致相当的情况下,继承人之间既可均等分配也可以协商,在达成一致同意的基础上,对被继承人的遗产进行不均等分配。

唐律师自执业以来秉承“一切均以当事人的利益为重”的观念秉公办案,经过几年的沉淀,在民事、刑事、非诉业务、法律顾问等领域有...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黑龙江-鹤岗
  • 执业单位:黑龙江海格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230420********87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工伤赔偿、人身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