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仁藏律师

  • 执业资质:1110120**********

  • 执业机构: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工程建筑房产纠纷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北京婚姻律师:关于家庭暴力的法律问题

发布者:张仁藏律师|时间:2020年10月12日|分类:婚姻家庭 |358人看过


2019年11月25日,网红美妆博主宇芽在电梯中遭受丈夫实施家庭暴力的一段12分钟的视频引发了人们的热议。2018年的11月,中国男星蒋某夫也曾因家暴行为,被日本警方拘留接受调查。家暴这个词,越来越多的被人提起。很多人不知道,其实家暴离我们并没有多么遥远,根据妇联的一项调查显示,在中国,遭受过配偶暴力对待的女性占24.7%,遭受到身体上的施暴行为的女性占5.5%。并且,一旦发生过一次家庭暴力行为,将是一个可怕的开端,如果没有相应的干预,家暴行为只会越来越频繁,越来越严重,很难停止下来。远离施暴者,不光需要强大的内心和足够的勇气,更需要去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切实地保护自己。

  • 问题一:只有动手打人才叫家暴吗?

一提到家暴,大多数人想到的都是拳打脚踢这一系列恶性暴力行为,殊不知,家庭冷暴力也可以被认定为家暴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首次通过法律的形式,列举出了家庭暴力的各种类型,其中不仅仅包括殴打、捆绑、残害等严重暴力行为,也包括经常性的谩骂、恐吓等侵害精神的行为。如果施暴者长期以讽刺挖苦、谩骂或是不理不睬等冷暴力行为对受害者实施精神上的摧残,受害者能够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这些行为已经对自己造成了严重的精神损害甚至影响到了身体健康的,冷暴力也可以被认定为家暴行为。

  • 问题二:哪些人可以成为施暴者?

家庭暴力,对施暴者和受害者之间的关系是有着特定的要求的,两者之间需要具备一定的亲属身份性,比如配偶、婆媳、兄弟姐妹、父母子女等等。除了这些以婚姻关系、监护关系、抚养关系为基础形成的亲属关系之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也对家暴主体范围进行了一定的扩张,该法附则第37条中予以明确:“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法规定执行。”将同居关系也纳入反家暴范围,加大了对于受害者的保护。

  • 问题三:遭遇家暴,我应该怎么办?

对于家庭暴力这一恶性行为,我国法律旗帜鲜明的予以否定,并为受害者提供了一定的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以及二十四条的内容,如果当事人遭遇到家庭暴力行为,或者存在被实施家庭暴力的可能,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人身安全保护令不光可以要求被申请人禁止向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甚至可以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如果受害者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当地基层组织,如妇联、居委会等也有权代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被申请人如果违反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可能被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还要被追求相应刑事责任。

  • 问题四:遭遇家暴离婚,我可以要求赔偿吗?

家庭作为社会构成的重要分子,足以影响到整个社会的稳定和谐。无论是在道德层面还是法律层面,夫妻之间都应当互敬互爱,和睦相处。但是仍旧有很大一部分群体在婚姻关系中遭受着家庭暴力,家暴成为导致离婚的重要原因之一,因为涉及家暴的案件大多矛盾激烈、调解率低,因此最终离异率十分高。我国《婚姻法》明确禁止家庭暴力行为,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之内容,因一方实施家庭暴力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法律不仅仅支持家暴受害者勇敢的提出离婚,远离施暴者,更支持其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获得物质上的赔偿。

家庭暴力这四个字看起来是令人绝望的,“家庭”二字,本应是温暖的代名词,“暴力”却又是如此冰冷。无论有没有遭受过家庭暴力,我们所有人都应当知道,我可以爱你,但是首先我要更爱我自己,当对方举起伤害你的拳头时,“爱”早已不复存在。面对家庭暴力时,一味的退让和妥协并不是最终解决手段,迈出第一步,远离施暴者,才是正确的选择,能够救你的人,或许只有勇敢的自己。


【引用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修正)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法释[2001]30号 现行有效

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主席令第三十七号 现行有效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