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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些类型

作者:王希律师时间:2023年06月29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71次举报


 一、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些类型

  根据不同标准,可将违约行为做以下分类:

  1.单方违约与双方违约。双方违约,是指双方当事人分别违反了自己的合同义务。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可见,在双方违约情况下,双方的违约责任不能相互抵销。

  2.根本违约与非根本违约。以违约行为是否导致另一方订约目的不能实现为标准,违约行为可作此分类。其主要区别在于,根本违约可构成民法典定解除的理由。

  3.不履行、不完全履行与迟延履行。

  4.实际违约与预期违约。

  二、合同违约的免责事由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海啸等。

  2.政府行为。政府行为一定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以后发生,且不能预见的情形。如运输合同订立后,由于政府颁布禁运的法律,使合同不能履行。

  3.社会异常形象。一些偶发的事件阻碍合同的履行,如罢工骚乱等。不可抗力虽为合同的免责事由,但有关不可抗力的具体事由很难由法律作出具体列举式的规定,因此根据合同自由原则,当事人可以在订立不可抗力条款时,具体列举各种不可抗力的事由。

  三、合同违约怎么赔偿

  合同违约的赔偿方式:

  1.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方式赔偿;

  2.没有约定的,违约方赔偿的违约金可以根据造成的实际损失来确定,但得不超过造成实际损失的30%;

  3.如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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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希律师,15973686757,2013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现执业于湖南天...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湖南-常德
  • 执业单位:湖南天思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430720********11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婚姻家庭、交通事故、股权纠纷、刑事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