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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产儿夭折维权案:文灏律师代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纪实

发布者:文灏律师 时间:2026年07月31日 55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2020年,文灏律师代理了一起令人心碎又充满法律博弈的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她的当事人孙某夫妇,在痛失出生仅48天的早产儿子后,决心为孩子的离去讨要一个说法。

案件核心:早产儿的艰难求医路

孙某夫妇的儿子系早产儿,出生体重仅1300克,属极低体重儿。孩子因病情危重,先在某市级医院新生儿重症监护室治疗48天,期间出现反复腹胀。医院为查明原因,使用了碘海醇造影剂进行消化道检查。检查次日,孩子病情急剧恶化,被诊断为坏死性小肠结肠炎、肠穿孔,随后转至某省级儿童医院,最终因多器官衰竭不幸夭折。

文灏律师的代理思路与关键作用

面对巨大的悲痛,文灏律师冷静地为当事人制定了维权策略,并在案件代理中发挥了决定性作用:

1. 精准锁定过错方:面对两家医院的诊疗过程,文灏律师没有盲目起诉,而是通过深入研究病历,敏锐地抓住了市级医院使用高渗造影剂这一关键疑点。她果断申请司法鉴定,将诉讼焦点引向诊疗行为的合规性。

2. 有力驳斥对方抗辩:在鉴定机构出具“市级医院存在轻微原因过错”的意见后,被告医院提出异议,声称鉴定结论是主观推测。文灏律师积极协助法庭,要求鉴定机构提供依据。鉴定中心随后出具答复函,引用《碘对比剂使用指南》等权威文献,证实了高渗造影剂对早产儿肠道的风险,彻底夯实了对方存在过错的证据链。

3. 据理力争赔偿范围:在损失认定上,被告医院辩称只应赔偿使用造影剂之后产生的医疗费。文灏律师则主张,整个诊疗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正是医院的过错行为导致了后续一系列严重后果,因此所有医疗费都应纳入赔偿范围。这一观点最终被法院采纳。

案件结果

法院经审理,完全采信了司法鉴定意见,认定市级医院未尽到谨慎注意义务,其诊疗过错与患儿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最终,法院判决市级医院承担25%的赔偿责任,赔偿孙某夫妇各项损失共计29万余元。虽然未能让医院承担全部责任,但文灏律师的专业代理,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法律认定和经济赔偿,为这场悲剧画上了一个公正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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