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审理法院信息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
案情简介
公诉机关为当地人民检察院。
本案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徐某某,在工地从事务工工作。案发后,由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专业律师为其全程代理案件,维护伤者合法权益。
本案被告人:申某某,普通工地务工人员,小学文化水平。案发后委托专业律师担任自己的辩护人及民事代理人,全程参与案件辩护、协商、庭审工作。
整件事情起因非常简单,就是工地干活小事引发的口角、冲动失手伤人。
2024年5月某日早上7点左右,徐某某在工地推小车运输钢筋,因为地面电缆通行问题,和申某某的妻子发生了口头争执。双方只是普通工友之间的拌嘴、不服气、互不相让。
被告人申某某看到妻子和工友吵架,一时冲动,先是拿着木棍上前吓唬徐某某,随后两人再次争吵升级。情绪失控下,申某某伸手推搡了徐某某的头部、下巴位置。
徐某某被突然推搡后身体后仰,连续后退几步,后背重重撞到工地坚硬的钢筋加工台桌角上。
事后徐某某当场疼痛不适,但想着都是打工老乡,一开始不想计较,忍痛继续干活。坚持到上午十点多,胸口疼痛越来越剧烈,才去医院检查。
经医院检查及司法鉴定确认:徐某某左侧四根肋骨骨折,伤情达到轻伤二级。
在刑事案件办理的同时,被害人徐某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申某某赔偿自己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鉴定费等,起诉总金额近12.5万元,扣除对方已付3万元,仍主张9万余元赔偿。
办案经过
案件发生后,公安机关依法立案,认定本案属于故意伤害刑事案件。
被告人申某某在民警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派出所配合调查、如实交代全部经过,属于主动投案。
本案进入司法程序后,双方律师均全程专业介入、认真办案、全力维护当事人最大合法权益。
被害人代理律师,全程细致整理病历资料、医疗费票据、司法鉴定报告、误工证明、住院记录等全部证据,完整、规范、合法地向法院提交赔偿清单,全力帮助受伤务工人员依法争取合理赔偿,保障伤者务工、受伤治疗的合法权益。
被告人辩护律师,全程细致梳理案件细节:
1. 核实本案属于工友琐事纠纷、临时冲动引发,并非恶意蓄意伤人;
2. 确认被告人主动自首、全程坦白、没有隐瞒事实;
3. 核实被告人案发后主动垫付3万元医疗费、积极认错赔偿、态度诚恳;
4. 结合被告人家庭务工谋生、初犯、无犯罪前科、愿意认罪认罚等全部从轻情节,为当事人全力争取最轻处罚、争取缓刑结果。
庭审过程公开、规范,双方充分举证、质证、辩论,完整还原了工地纠纷、冲突经过、受伤因果、赔偿依据等全部案件事实。
案件结果
一、刑事判决结果及裁判理由
法院审理后明确:被告人申某某冲动推搡他人,造成对方轻伤二级,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结合律师提交、辩护的全部从轻情节,法院最终采纳了辩护人的核心从轻意见:
1. 被告人属于自首,依法可以从轻;
2. 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真诚悔罪;
3. 案发后主动先行大额赔偿被害人,降低损害后果;
4. 本案是工友纠纷引发、临时激情犯罪、无前科劣迹。
最终刑事判决:被告人申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适用缓刑一年二个月。
(办案成果体现:成功保住被告人不用坐牢、保留自由身、不影响正常务工生活,最大限度降低了本次冲动犯罪对个人和家庭的毁灭性影响,是律师辩护的核心成果。)
二、民事赔偿判决结果及裁判理由
针对被害人起诉的9万余元高额赔偿诉求,法院结合律师质证、证据核查,依法剔除不合理、无依据的高额诉求,仅支持法律规定的合理损失:
法院依法核定全部合理损失共计57943元(包含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伙食费、营养费、交通费、鉴定费等)。
同时明确:后续治疗费暂不支持,待真实发生后再另行主张,有效减少了被告人的超额赔付压力。
扣除被告人已经先行赔付的30000元,最终仅需再赔偿27943元。
(办案成果体现:律师成功帮当事人大幅减少民事赔偿金额,驳回原告高额不合理索赔,同时刑事案件成功争取缓刑,实现刑事、民事双重最优判决结果。)
文赢律所刑事团队,深耕刑事辩护领域,熟谙各类刑事案件办案流程与法律法规。专注侦查、起诉、庭审全阶段服务,细致研判案情、梳理证据,秉持客观公正原则。以专业素养与丰富实战经验,依法辩护、据理力争,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与司法公正。
许道龙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