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关键词:非法经营罪、非法经营烟草、烟叶非法经营、团伙跨区域犯罪、刑事辩护、认罪认罚从轻、自首退赃、郑州刑事律师、北京市盈科(郑州)律师事务所
一、案件背景
本案为多人团伙跨区域烟草全链条非法经营重大刑事案件,涉案包含假烟、烟叶、烟丝,全案涉案金额巨大、案情错综复杂、追诉范围广。
被告人张某存在非法经营罪前科,具备法定从重处罚情节,案件辩护难度极高。2024 年 3 月至 2025 年 3 月期间,张某受上线人员安排,在团伙犯罪中仅负责居间联络、烟叶收购工作,先后 3 次向案外人赵某采购烟叶,个人涉案金额82900 元,实际违法获利5500 元。
案发后,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张某到案,张某主动投案,后续被依法刑事拘留、逮捕,案件移送虞城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为最大程度降低刑事处罚后果,被告人张某委托北京市盈科(郑州)律师事务所侯玉磊律师担任本案专属刑事辩护人。
二、律师核心辩护思路与办案工作
1. 全面精细阅卷,精准界定当事人从犯地位
侯玉磊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介入案件、完整查阅案卷,梳理全链条犯罪结构。精准剥离张某在团伙中的次要、辅助作用:当事人仅负责简单的居间收购、对接供货环节,不参与团伙组织统筹、不掌控资金流向、不参与终端销售,层级极低、参与范围有限、并非案件核心主犯,彻底打破 “大案重判” 量刑惯性。
2. 深挖全部法定从宽情节,构建完整从轻辩护体系
律师细致核查案件全部细节,固定多项核心法定、酌定从轻情节:
主动投案构成自首:张某经公安机关电话传唤主动到案,归案后全程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符合自首法定从轻要件;
自愿认罪认罚:当事人全程真诚悔罪,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全额退缴违法所得:指导、督促当事人全额退缴违法所得 5500 元,彻底消除违法危害后果,夯实从轻量刑核心依据。
3. 精准庭审辩护,争取量刑均衡与最优判决
庭审阶段,侯玉磊律师结合全案事实、同类判例、量刑指导意见,重点阐述当事人作用较小、自首、全额退赃、认罪认罚等核心从轻情节。 同时结合全案数百万涉案金额的整体量刑梯度,主张单独评价当事人罪责、区别于主犯从重处罚标准,坚持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全力为当事人争取大幅降档量刑。
三、最终判决结果
虞城县人民法院全部采纳侯玉磊律师核心辩护意见,作出从轻判决:
被告人张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 6000 元;
被告人退缴的违法所得 5500 元,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刑期自实际羁押之日起算,当事人现已临近刑满释放。
四、本案核心辩护亮点
有前科仍成功轻判,辩护突破性极强当事人具备非法经营罪前科,属于法定从重处罚情形,加之涉案为跨区域团伙重大案件,量刑风险极高。律师通过深挖多重从宽情节,抵消从重情节影响,成功争取短期实刑,实现案件最优辩护结果。
团伙案件精准剥离罪责,规避大案量刑牵连本案全案涉案金额数百万、案情重大复杂,律师精准区分主从犯地位,剥离当事人与全案重大罪责关联,不承担团伙大案的量刑压力,实现个人罪责独立评价、量刑精准降档。
实务参考价值极高明确涉烟草非法经营案件核心辩护逻辑:主动自首 + 全额退赃 + 认罪认罚 + 作用次要,多重情节叠加,即便存在前科劣迹,依然可争取大幅度从轻处罚,为同类案件提供经典辩护参考。
辩护效果远超预期在案件整体量刑偏重、存在从重处罚情节的前提下,成功将刑期控制在七个月短期实刑,最大限度降低当事人人身、财产损失,完美实现罪轻辩护目标。
五、案件辩护启示
本案是有前科的烟草非法经营团伙案件罪轻辩护典型案例。涉烟草非法经营属于国家严厉打击的经济类刑事犯罪,团伙跨区域作案、有前科情节均会大幅提升量刑基准。
在该类案件中,当事人切勿消极等待判决。及时委托专业刑事律师介入,通过精准梳理案件地位、固定自首、退赃、认罪认罚等法定情节,可有效抵消从重处罚因素,最大程度争取量刑从轻、降档处理,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六、律师简介|侯玉磊 专职律师
北京市盈科(郑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
高级企业合规师
盈科(郑州)客户服务中心刑事一部部长
盈科(郑州)律所文体委副主任
盈科 2024 新质生产力全国百名优秀律师
盈科(郑州)律所 2024 年度优秀律师
盈科(郑州)律所 2024 年度盈科公益筑梦奖
郑州律师协会第七届辩论赛总决赛优秀辩手
执业领域:专注刑事辩护,深耕各类经济犯罪、网络犯罪、人身财产犯罪案件,擅长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辩护、罪轻辩护、无罪辩护。
深耕刑辩实务多年,精通诈骗罪、帮信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虚开发票罪、销售伪劣商品罪等各类刑事案件办理,熟悉公检法全阶段办案流程与裁判尺度,擅长结合案件事实与法律规定,定制专属辩护方案,全力为当事人争取最优司法结果。
执业格言:自由是无价的,坚持维护当事人利益,做勇敢的刑辩法律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