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否成立并不完全取决于是否有盖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的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如果采用合同书形式,并在合同书上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合同即告成立。即使合同没有盖章,但如果一方已经履行了合同的主要义务,并且对方接受了这一履行,那么即使合同未盖章,该合同仍然可能有效。此外,如果合同中有当事人的手印,即使未签字盖章,合同也可能生效
人章关系的核心要看有无代表权或代理权。只要行为人有代表权或者代理权,即便未加盖公章甚至加盖的是假章,都要对法人、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反之,行为人没有代表权或者代理权,也不会因为加盖了公章就使越权代表或无权代理转化为有权代表或有权代理。在认定有无代表权或代理权时,要区分是代表还是代理,代理则要进一步区分是委托代理还是职务代理,从而在认定有无代表权或代理权以及越权代表或无权代理的后果上有所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