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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伟律师代理设备安装买卖合同纠纷案|全额追回11万余元工程尾款,依法认定逾期付款违约责任

发布者:高伟律师 时间:2026年08月17日 41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件基本概况

原告系能源设备供应安装企业,先后与健身经营企业签订两份设备供货安装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由原告提供空气源热泵、风机盘管、热水系统全套设备并完成施工安装,双方明确约定工程总价、付款节点、质保期限及逾期付款违约金计算标准。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完成全部设备供货、现场施工、设备调试工作,案涉项目均经被告方项目负责人签字验收合格。被告仅支付部分款项,经原告多次书面、微信催告,始终拖欠剩余工程尾款共计 117643 元拒不支付。为维护企业回款权益,原告委托高伟律师提起诉讼,诉讼请求:

  1. 判令被告支付拖欠工程款 117643 元;

  2. 以欠付金额为基数,按合同约定日万分之五标准支付自验收完成三日后至实际付清之日的违约金;

  3. 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全部由被告承担。

庭审中,被告核心抗辩理由:原告交付安装的空调机组存在出风口温度高、制冷效果差、机组漏氟、频繁跳闸等质量缺陷,原告未彻底解决故障,被告有权拒付剩余全部工程款。同时主张合同约定违约金标准过高,不应予以支持。

二、高伟律师办案代理思路

  1. 完整梳理合同、验收、沟通全套证据,夯实付款条件已成就核心事实接受委托后,高伟律师系统性归集全部交易材料:两份主合同、补充协议、银行收款流水、双方签字盖章的工程验收单、项目微信群完整聊天记录。重点向法庭举证:案涉项目完工后经被告项目负责人现场验收签字,设备调试正常,足以证明交付工程符合合同约定标准,全部付款节点已达成,被告负有全额付款义务。

  2. 逐条驳斥被告质量瑕疵抗辩,拆解对方举证漏洞针对被告提交的微信聊天记录,高伟律师逐项质证、分层说理:一是聊天记录显示原告在接到报修后第一时间安排工作人员上门检修,被告后续自行告知无需上门,足以证明原告积极履行质保维修义务;二是制冷温度不足、机组跳闸等问题,系被告设备开启数量、线路负荷、设备正常化霜等使用操作问题,并非设备本身质量缺陷;三是被告无任何书面检测报告、第三方鉴定、维修支出凭证佐证设备存在固有质量问题,仅碎片化聊天记录无法证明原告交付产品不合格;四是被告所称前期项目漏氟问题,未在质保期内有效留存异议证据,抗辩缺乏事实支撑。综合论证被告以所谓质量问题拒付尾款无法律与事实依据。

  3. 依据合同约定主张逾期违约金,兼顾法律规定合理维权案涉合同明确约定逾期付款按日万分之五计收违约金,高伟律师向法庭说明该条款系双方自愿签署,是对被告逾期付款违约行为的约束,能够弥补原告资金占用损失。同时客观配合法庭释明,接受法院结合市场融资利率对违约金标准酌情调整,保障核心回款诉求优先得到支持。

  4. 同步申请财产保全,锁定被告财产保障后续执行案件立案阶段,高伟律师同步协助原告提交保全申请,依法冻结被告对应资产,防止被告转移财产、胜诉后无财产可供执行,从源头降低企业回款风险。

三、案件裁判结果

法院完全采纳高伟律师核心代理意见,作出判决:

  1. 被告于判决生效十日内一次性向原告支付拖欠工程款 117643 元;

  2. 被告支付相应逾期付款违约金:以 117643 元为基数,自 2025 年 3 月 29 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按一年期 LPR 的 1.95 倍计算;

  3. 案件保全费全部由被告承担,案件受理费绝大部分由被告负担;

  4. 驳回原告超出法定合理范围的违约金主张。

本案成功全额追回全部工程尾款,同时确认被告逾期付款违约事实,保全措施落地,当事人债权具备完整执行保障,代理取得实质性胜诉成果。

四、高伟律师案件办案点评

  1. 设备供货、安装类买卖合同纠纷中,验收单据是胜诉关键证据,买方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的验收文件,能够直接证明工程合格、付款条件成就,买方事后单方提出质量异议若无客观检测佐证,难以被法院采信。

  2. 买方仅以零散微信报修记录主张产品存在质量缺陷、拒付尾款,举证力度不足;若确有质量问题,买方应当留存书面异议、第三方检测报告、自行维修支出票据等完整证据链。

  3. 商事合同中双方可自由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但法院有权结合资金占用损失、市场利率对过高标准适度下调,起诉时可优先主张本金,违约金诉求灵活调整,保障主债权全额支持。

  4. 企业处理工程款、货款拖欠纠纷,建议起诉同步申请财产保全,有效防止被告转移资产,避免 “赢了官司拿不到钱”,最大化维护企业经营资金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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