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刘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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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成立要件要条

发布者:张刘伟律师|时间:2021年11月02日|分类:合同纠纷 |423人看过

《合同成立条件法》规定,我国现行《民法典》合同编第二章,主要成立条件包括:1、双方或多方订约当事人。2、合同当事人对主要条款成全中意合同成立的根本标志是合同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协议;3、符合法律规定的订立形式要求。

相关法规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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