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刘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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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了房没过户,拆迁补偿应该给谁

发布者:张刘伟律师|时间:2021年10月30日|分类:法律顾问 |273人看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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