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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刘伟律师
执业资质:1410120**********
执业机构:北京德和衡(郑州)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民间借贷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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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张刘伟律师|时间:2021年10月30日|分类:法律顾问 |273人看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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