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刘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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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北京德和衡(郑州)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民间借贷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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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按揭房产怎么分割

发布者:张刘伟律师|时间:2021年10月24日|分类:婚姻家庭 |830人看过

一、离婚时按揭房产怎么分割

  1、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夫妻共同清偿贷款的,该房产为个人财产,针对共同还贷部分及婚后还贷所对应的增值部分给予另一方以补偿。

  2、夫妻双方婚后支付首付款按揭购买房产,以共同财产清偿贷款,产权登记在一方或双方名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依法进行分割。分割时产权由非按揭贷款人所有的,则需要还清贷款后才能变更产权人。

  注意: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二、离婚后房产纠纷管辖如何确定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关于管辖分为“一般管辖”和“专属管辖”进行了相关规定。专属管辖是对一般管辖的补充规定,它不能凌驾于其他管辖权原则之上而成为最基本的管辖权原则,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予以适用。

  三、离婚是房产处理的步骤

  首先,明确该房屋的归属问题。如果该按揭房屋为一的个人财产,那么房屋产生的孳息当然应归一方所有。因为在离婚时,作为配偶的另一方根本无权请求分割该房屋,对该房屋由于市场自身的原因所增值的部分自然也无权请求分割。其次,如果该按揭房屋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则房屋增值所产生的孳息自然应归双方共有,在离婚时,作为配偶的另一方当然有权请求享有房屋增值所产生的孳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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