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最迟应当在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将自动续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二十二条土地使用者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后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最迟应当在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土地的除外,应当予以批准。批准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未按照前款规定批准续期申请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五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法办理。土地上的房屋等不动产权属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