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瑞 律师
方瑞 律师
甘肃-庆阳专职律师执业5年
查看服务地区

咨询我

离婚财产分割规定

作者:方瑞 律师时间:2023年10月12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80次举报


1、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3、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4、第一千零九十条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5、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6、有其他重大过错;

7、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离婚房产财产分割与其他的房产分割的性质是不同的,因此是不需要缴纳任何的税款的。在离婚时如果房产是共同的财产,需要双方进行分割,一般没有特殊说明的都是平等分割,如果有特殊约定的需要在签署的离婚协议上明确指出,避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方瑞律师思维严谨、工作踏实、待人坦诚,执业四年以来代理了各类民事案件和各种刑事辩护案件,曾办理过的民事案件包括民间借贷纠...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甘肃-庆阳
  • 执业单位:甘肃衡伦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621020********98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合同纠纷、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