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立星律师

  • 执业资质:1110120**********

  • 执业机构: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法律顾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知识产权涉外法律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国际影视文化传媒律师-邓紫棋艺名之争:艺名被注册商标怎么办?

发布者:沙立星律师|时间:2019年12月10日|分类:知识产权 |523人看过


20193月7日,邓紫棋在新浪微博上发了长微博,称由于其经纪公司蜂鸟音乐公司存在多次严重违约行为,所以在此和蜂鸟音乐公司终止合约关系,并附上律师声明。“这些年我一次次在不公平的情况里尝试调整自己的心态,几个月前当我发现公司严重违约后还是尽量去沟通,我真的尽力了。”同时,她表示蜂鸟音乐公司为她安排的剩余八场演唱会她会按时完成,因为不想让已经买了票的歌迷失望,也不想影响到各地的主办方,“只是纯粹希望减少任何有可能对其他人造成的影响。” 

蜂鸟公司随后也发出了回应声明,否认其存在违约行为,并表示会通过司法程序来解决此事。 

粉丝们正在对邓紫棋表示支持的时候,有人发现“邓紫棋”这个名字居然已经被蜂鸟公司作为商标进行了注册。

京师律师事务所资深民商律师沙立星在中国商标网上输入“邓紫棋”三个字进行检索,共有14条记录,其中有6项的申请人为“蜂鸟音乐有限公司”,包括音乐唱片、出版印刷物、珠宝首饰等等类别。 

网友们纷纷猜测,是不是邓紫棋解约了以后,就不能再叫“邓紫棋”了?

京师律师事务所资深民商律师沙立星指出,我国民法赋予公民的人格权利中包括姓名权,即“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改变自己姓名的权利”。邓紫棋原名邓诗颖,邓紫棋是她的艺名,所以,严格来说,邓紫棋并不是她的姓名权的客体。但是邓紫棋作为一名优秀的歌手,经过长期个人努力和经纪公司的打造和经营,这个名字已经为大众所熟知,并且已经与歌手个人建立起了一一对应的关系。说起邓诗颖大家可能不知道是谁,但一说起邓紫棋一定会想到那个唱《泡沫》的香港女歌手。在这种情况下,艺名其实已经有了姓名的主要特征。

 

经纪公司将艺人的名字作为商标进行注册,其实是很常见的一种绑定方法。有的经纪公司在和艺人签合约的时候,就会要求艺人放弃将艺名作为商标进行注册或者将此权利转授权给经纪公司。但从这个角度,也可以看出艺名的人身权属性。也许经纪公司在前期培养艺人的时候会为TA起一个比较独特的名字作为艺名,但是这个名字的火爆必然是和艺人本人分不开的。即使经纪公司在所有的商品种类中都用艺人的名字进行了注册,也无法割断艺人本身和这个艺名的牢固联系。因此,邓紫棋依然可以用这个名字在娱乐圈继续发展,蜂鸟公司并没有因为商标注册行为而取得“邓紫棋”这个名字的独占使用权。

 

而且,人名通常是非常短的,发挥独创性的空间非常小,通常也不构成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所以,哪怕“邓紫棋”这个名字是蜂鸟公司给当初的邓诗颖专门起的,也不享有对这个名字的著作权。

 

现在很多明星出道的时候,出于各种考虑都会用艺名。从反面设想一下,假如在艺人和经纪公司合作期间,经纪公司把艺人的艺名注册了商标,解约后艺人就不能再使用这个名字了,反而经纪公司可以让另一个人顶着这个名字出道,这才是虚假宣传行为,会导致市场的混乱和无序。

 

那么,经纪公司把艺人的名字进行商标注册,到底有什么用呢?经纪公司当然不会白白花费钱和精力。就邓紫棋本人而言,通过多年发展,她已经是优秀创作型歌手的代表之一。所以,如果用“邓紫棋”这个名字打造一个商品品牌(比如邓紫棋牌皮裤?),必然可以依靠其粉丝效应带来经济效益。这个时候,“邓紫棋”商标的重要意义就凸现出来,可以得到法律的保护,遏制仿冒、假冒产品。

 

总而言之,经纪公司和艺人之间的利益博弈可能涉及方方面面,在艺人的艺名或者姓名上可做的功夫也不少。对于邓紫棋来说,其实最重要的并不是“邓紫棋”这个商标究竟会给她带来多少影响,而是身为歌手,其广为人知的优秀作品如《泡沫》、《光年之外》的版权归属问题。如果歌手重要作品的版权已经通过当年的合约归属于经纪公司,则对于歌手来说,必然成为解约的一大损失。当然,不管此事的结果如何,希望邓紫棋依然是粉丝心中的“小太阳”,为广大歌迷们带来更多的优秀作品。

 

【京师律所国际文艺体育法律事务部】

京师律所国际文艺体育法律事务部致力于整合各国政府、文化类国际组织、文化类商协会、文化类投资促进机构等专业资源,推进境外文化投资项目库、资金库、信息库的建设,开展专项资金及融资支持、法律服务保障、境外高层政府对接、国际市场推广及品牌宣传、项目信息定向推送、境外文化投资考察定制化规划及陪同等核心业务,实现政府、文化企业与明星的有效对接与信息共享,建设全国领先的境内外文化投资全程服务链。

此外,京师将打造中国文化企业境外投资保障体系,包括与专业机构合作,向文化企业提供重点国别和重点文化行业的评估报告,帮助企业与明星制造机会并规避风险。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