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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律师带你了解劳务派遣的一些法律常识

发布者:江成天津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20年02月21日|分类:劳动纠纷 |334人看过


劳务派遣是一种特殊用工形式,在劳务派遣法律关系中,要注意区分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其中,劳务派遣单位是用人单位。今天,劳动争议律师就带你了解一下有关劳务派遣的法律问题。

  1. 劳务派遣公司的员工无工作期间就无报酬吗?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2. 被派遣的劳动者能要求单位发加班费吗?

    劳动者在正常的工作时间之外,给用工单位提供额外的劳动,用工单位应当支付加班费,不能因为劳动者是采用劳务派遣方式录用的就拒绝支付。

  3. 跨地区劳务派遣的工资按什么标准执行?

    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4. 哪些行为是劳务派遣应该禁止的?

    短期派禁止;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能对劳动者扣钱;自我派遣和再派遣也禁止;另外,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如果劳动者在用工单位给他人造成损害,用工单位先担责,劳务派遣单位承担过错范围内的补充性赔偿责任(比如:劳务派遣单位没有进行岗前培训或者没有进行相关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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