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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是如何认定的?

发布者:江成天津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19年08月27日|分类:医疗纠纷 |177人看过


  对于医疗事故的认定也是有条件限制的,很多患者与医院产生医疗纠纷对于是否能够认定医疗事故不是很清楚,就此来给大家讲解一下医疗事故的认定条件。

  

  医疗事故是如何认定的?认定医疗事故的条件:

  

  1、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是经过考核和卫生行政机关批准或承认,取得相应资格的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

  

  因诊疗护理工作乃是群体性的活动,有时构成医疗事故的行为人,也可以是从事医疗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人员。

  

  2、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有诊疗护理工作中的过失。

  

  2、必须是发生在诊疗护理工作中,也包括为此服务的后勤和管理。

  

  4、给病员造成危害的结果,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即“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不及此程度,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

  

  5、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之间,必须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否则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如果在发生多因一果的情况下,必须具体分析各自原因与作用,慎重判定。

  

  医疗事故是如何认定的?解决医疗事故的途径有哪些?

  

  1、协商。医患双方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双方签订协议书,可以办理公证或律师见证,并报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当事人应当提出书面申请,并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提出。

  

  3、向人民法院起诉。医疗纠纷可以不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处理,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侵权为案由的,诉讼时效为1年,以违约为案由的,诉讼时效为2年,均自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另外还有调解(第三方支持下协商解决)、仲裁(双方同意仲裁)等医疗纠纷处置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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