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成天津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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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发朋友圈会被拘留!

发布者:江成天津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19年05月29日|分类:刑事辩护 |795人看过


  这两年最火的当属微信,几乎每个手机用户都在使用除了老年机。无论是生活还是工作或者是自己此时此刻的心情大家都爱用朋友圈来晒,可以说现在的朋友圈不仅仅是简单的社交更是微商们的赚钱工具,朋友圈其实也是一个公共场所,朋友圈也不是任何事情都能发的,有的人因为朋友圈发布一些辱骂性文字就被拘留了,就此来给大家讲述这样一个真实的案例,希望对大家有一个警示的作用。

  

  这样发朋友圈会被拘留!

  

  【案例一】4月19日8时21分许,陈某驾驶货车在高峰时间进入市区,交警城郊中队民警对其实施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元记3分的处罚。约半小时后,民警接到电话称有人在朋友圈发了照片配文辱骂他,民警随即向派出所报案。经查,陈某虽然接受了处罚,但事后越想越气,就将处罚决定书拍照上传朋友圈发泄心中的怨气。陈某因公然侮辱他人被张家港市公安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二日的处罚。

  

  【案例二】4月19日某公安分局网安大队在网上巡查时发现有人在微信朋友圈散布两段交警执勤的视频并分别配上侮辱性文字引起网民围观,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警方很快确定了视频拍摄地,并锁定视频发布者齐某,随后将其传唤到案。经查,齐某之前是一名货车司机,曾因交通违法被交警处罚过,便一直怀恨在心。4月19日下午15时许,看见不远处有交警正在执勤,便用手机拍摄了两段视频发布到自己的微信朋友圈,并配上侮辱性文字,借机宣泄不满情绪,扰乱了公共秩序。目前,违法行为人齐某因寻衅滋事被赣榆警方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

  

  这样发朋友圈会被拘留!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有其他寻衅滋事行为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二)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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