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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应该怎么处理?

发布者:江成天津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19年05月20日|分类:合同纠纷 |265人看过


  二手房买卖合同的建立是根据双方的约定来签署合同的,那么对于在签订合同之后发生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怎么办?

  

  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应该怎么处理?二手房买卖毁约后按合同赔偿吗

  

  1、在房产交易中,若是由于卖方的个人行为造成交易无法继续履行的,买方可以向卖方提出解除合同,并且追究其法律责任,而卖方不但要把已收取的定金返还给买方,还要依法赔偿买方的损失。

  

  2、房主签约后却反悔,购房者的利益变得十分错综复杂,至于违约金的数额,一般为定金的两倍,但也要看合同具体约定的数额是多少,如果约定数额很大,那卖方届时就很可能是得不偿失。

  

  3、也有多种情况的发生,比如卖方因转让房屋处于查封状态而致使买方无法过户,违反了合同约定的义务。违约责任的承担不以过错为要件,因此无论是否因卖方过错导致房产被查封,卖方都应该承担违约责任,拒绝履行合同构成根本违约。

  

  4、对于乙方也就是卖房者来说违约给乙方的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了某种程度上的经济损失。除了支付违约金之外,由于乙方在合同规定应交付房屋之日至实际交付日这段期间实际上占用了甲方的资金,还应向甲方再支付所占用资金的利息。

  

  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的回答可以得出,在签署合同的时候,我们是可以规定违约责任的,如果有一方违约的话,那么就需要按照违约责任来进行赔偿,如果没有规定违约责任可以根据实际的损失来进行赔偿。

  

  如何应对二手房买卖恶意毁约?

  

  1、买房方应当对这一情形有一个预见,在双方签订买房协议时就要设计相关条款以备纠纷的发生。如果自身没有专业能力进行相关合同条款的设计,可委托专业律师进行操作或就此问题专项咨询专业律师,这叫花小钱办大事。

  

  2、对这种恶意的毁约行为约定违约金条款,违约金的约定是有技巧的,比如说卖方不按约收取购房款,不按约交付房屋,无故解除合同的,应当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如买方因此还有其他损失的,卖方还应进行赔偿。

  

  3、违约金的数额不宜约定的过低,因为违约金数额过低的话,意味着违约成本过低,继续履行合同的成本比恶意违约的成本还高的话,卖方肯定会选择违约。所以,违约金数额应当约定的高一些,以显示其约束力度。

  

  4、对于卖家违约后,买方还存在的其他损失,卖方还是要进行赔偿的。但是买方是要举证证明自己确定存在的损失。具体到房屋涨跌损失的确定,可以按以下方式进行:

  

  (1)与卖方协商确定损失,以和解方式了结,可简单快速;

  

  (2)双方不能协商确定的:可比照最相类似房屋的市场成交价(首先是同幢相同楼层及房型;其次是相邻幢同楼层及房型;再次是相同区域内房屋)与买卖合同成交价之差确定房屋涨跌损失;如果没有最相类似房屋比照的,可委托专业机构评估确定房屋涨跌损失。

  

  当然,作为买房一方,合同目的是为了购得房产,赔偿损失倒在其次。所以,买方首先应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交付房屋,同时,主张违约金的给付和其他损失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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