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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款纠纷中老公欠债,老婆需要偿还吗?

发布者:江成天津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19年04月26日|分类:债权债务 |460人看过


  在欠款纠纷中对于一方欠债,需要另一方偿还吗?这是很多人比较关心的一个问题,就此江成天津律师事务所来给大家普及一下相关法律内容,希望对您有一定的帮助。一般情况下夫妻的共同债务,女方是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的。就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为了生活或者共同生产经营而对外的负债,双方都要承担偿还责任。如不是夫妻共同债务的由负债的一方承担,另一方不予承担。

  

  欠款纠纷中老公欠债,老婆需要偿还吗?

  

  首先看夫妻共同债务,主要分两类:一类是生活性债务,一类是经营性债务。

  

  一、生活性债务

  

  生活性债务,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因共同生活的需要而引起的债务,包括抚养子女、赡养老人、医疗疾病、建造房屋、购置家用物品等引起的债务。

  

  在夫妻双方分居期间,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缺少经济来源的一方,为了维持分居期间个人生活的必需而引起的债务,虽为一人单独所负,也应作为夫妻共同生活债务认定和处理。

  

  二、经营性债务

  

  经营性债务,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出于共同生活的目的,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从事个体经营或者承包经营的,其收入为夫妻共有财产,债务也应以夫妻共有财产清偿。

  

  如果是上述两种类型的欠债,则可以认为是夫妻共同债务,则女方需要承担偿还责任。

  

  其次,如果一方有证据,证据足以证明夫妻双方没有共同举债的合意和该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该债务可以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另一方没有偿还的义务。

  

  那么实务中如何判断一个债务,到底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主要遵循两大原则:一方面是该债务是否是由夫妻双方共同举债,比如一张借条上男女双方都签了字,那么显然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在现实生活当中经常产生争议的是一方以个人名义对外举债,另一方不知情,这种情况下就要进一步判断该债务的具体用途是什么?另一方配偶是否知晓?对该债务是否享有了相关的权益?

  

  比如虽然是一方对外举债,另一方一开始不知情,但是后来知晓了,并没有提出任何异议。那么就属于默认。这种情况下也是属于共同债务。

  

  还有就是虽然另一方不知情,但是该债务是用于日常消费的债务,或者是用于婚后公司运营的债务,或者是一方用来偿还家里的房贷等,那么这些债务虽然另一方不知情,但是却享受了相关的利益,而且也是用于家庭生活或者共同经营所用,那么也应当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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