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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不还钱担保人如何承担责任?

发布者:江成天津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19年04月16日|分类:债权债务 |262人看过


  由于现在欠钱不还的现象时有发生,导致现在很多人借钱给别人都很谨慎,这就是在很多欠款纠纷中出现了担保人,那么对于借款人不还钱担保人如何承担责任?就此来给大家普及一下相关法律内容。

  

  借款人不还钱担保人如何承担责任? 首先需要看保证方式,即担保人是作为什么样的保证人,保证的方式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一、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是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需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三、保证范围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四、保证人的抗辩权与追偿权

  

  抗辩权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人根据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

  

  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债务人的抗辩权。债务人放弃对债务的抗辩权的,保证人仍有权抗辩。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为借款人做担保时,一定要注意以下两个方面:

  

  1、要多方面考察借款人的信誉。

  

  一般来讲,借款人的信誉越高,担保人的风险就越小,可以根据与借款人的平时接触来判断其信誉高低,还可以找与借款人有经营业务往来的人或其他熟人进行了解,切忌不要盲目地做担保人。

  

  2、要摸清借款人是否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

  

  对担保人来说,担保风险的大小主要取决于借款人偿还借款能力的大小,借款人偿还借款的能力越大,担保人的风险就会越小,在提供担保时,首先要了解到能被借款人能支配的财产是否可以偿还借款,其次要摸清借款人负债的多少,如果负债累累,就不要为其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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