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纠纷中我们不难发现有些借贷纠纷中的案例父母欠债不还有的可能会执行子女名下的房产,这是问什么呢?就此来给大家普及一下相关法律知识。
借款纠纷中父母欠债不还会执行子女名下房产吗?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这也就涉及到了最常见的财产转移,一般情况下,在自己的债务会被执行之前,部分人就会选择将自己的债务转移,不仅是转移给自己的亲人,也会转移给自己的朋友。同样的,父母的财产,也会转移给自己的子女。
相关案例:陈某夫妇就因为自己创业,找朋友借了50万,但因后续经营不善,导致了破产,朋友的钱也暂时还不上。
但因为在破产前夕,陈某夫妇给自己的女儿购买了一处一百多万的房产,这让债主觉得,这套房产,是完全可以拿出来抵债的,此时就会面临一个问题:父母欠债,子女名下的房产,可以被执行偿还债务吗?主要参考以下两点:
1、子女自身的经济情况
在本案中,陈某夫妇的女儿才14周岁,不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虽然房产登记在她的名下,但实际上是家庭的共同财产,根据相关的规定,家庭财产是可以用来偿还家庭共同债务的。
2、是否恶意转移财产
在本案中,陈某夫妇知道自己即将破产,于是便将财产转移到了孩子的名下,属于恶意转移财产,但如果是最开始购买的房产,那么便不属于恶意转移。
因此,陈某女儿名下的房产,是需要被执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