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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中共同犯罪中的从犯应如何判刑

发布者:江成天津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19年03月28日|分类:刑事辩护 |1047人看过


  什么是共同犯罪?在刑事案件中共同犯罪的从犯应该如何判刑?刑法是如何规定的,就此江成天津律师事务所来给大家普及一下刑法的相关法律内容。

  

  刑事案件中共同犯罪中的从犯应如何判刑-共同犯罪的相关法律规定

  

  刑法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第二十六条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一、共同犯罪中从犯的认定

  

  1、犯罪主体需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一般主体。

  

  2、行为人在主观上需是故意,即具有希望或者放任犯罪结果发生的意思表示。

  

  3、客观上从犯必须有帮助主犯实施犯罪的行为,须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行为人。

  

  二、共同犯罪中关于从犯的相关判刑规定

  

  《刑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根据刑法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由于从犯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并不是主要的,罪行相对较轻,所以司法机关在量刑时会对从犯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从而使其所承担的刑事责任与其所犯的罪行达到相一致的效果。

  

  三、共同犯罪中不认为是从犯的特殊情况

  

  行为人未满16周岁的,如果触犯的不是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罪,因其不需负刑事责任,不构成共同犯罪,不属于从犯。

  

  注:《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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