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件背景
本案为未成年人涉寻衅滋事共同犯罪案件,因涉及未成年人,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涉案未成年当事人参与共同强拿硬要他人手机,事后销赃分赃,已达到寻衅滋事罪入罪标准。案发后当事人主动投案,家属积极对被害人进行赔偿并取得被害人谅解,但当事人属于未成年人涉刑事案件,一旦判处实刑,会对其未来求学、就业产生重大负面影响。家属迫切希望专业刑事律师介入,争取从轻处理、适用缓刑,委托河南应龙律师事务所多会纳律师担任其辩护人。
二、处理过程
全面阅卷,梳理全部法定、酌定从轻量刑情节接受委托后,多会纳律师查阅全部卷宗材料,核实案发经过、参与程度、地位作用,锁定当事人作案时属于未成年人、主动投案构成自首、自愿认罪认罚、积极赔偿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法定从轻情节;同时重点区分共同犯罪内部责任,梳理当事人并非犯意发起者,没有直接实施强拿硬要的关键事实。
对接司法机关,重视未成年人特殊保护原则结合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殊办案规则,与检察官、法官沟通,强调对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处理原则,提交辩护意见,请求法庭充分考量未成年人身心特点、悔罪表现。
推动社区矫正评估,夯实缓刑适用基础协助配合司法行政机关开展社区矫正调查评估,争取评估出具具备社区矫正条件的意见,为法院宣告缓刑提供关键依据。
庭审发表针对性辩护意见庭审中重点提出四点辩护意见:①当事人系未成年人,依法应当从轻;②具有自首情节,可以从轻;③自愿认罪认罚,可从宽处理;④在共同犯罪当中作用相对较小,家属已经赔偿被害人并且取得谅解,悔罪态度好,请求法庭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辩护意见全部被法庭采纳。
三、判决结果
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采纳多会纳律师全部辩护意见,判决:当事人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适用缓刑,无需收监羁押,在社区接受矫正,最大程度降低刑事处罚对未成年人成长道路的冲击。
四、案件亮点(突出多会纳律师核心办案优势)
熟悉濮阳本地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规则熟悉华龙区法院少年刑事审判裁判思路,掌握未成年人案件 “教育为主、惩罚为辅” 司法原则,精准挖掘未成年被告人各类从轻情节,为当事人争取非监禁刑,降低案底对少年人生的影响。
共同犯罪精准区分地位作用,降低当事人罪责评价多人参与的寻衅滋事类共同犯罪,辩护重点厘清当事人在案件里参与程度,区分主从、作用大小,不把全部犯罪后果归责我方当事人,争取最轻量刑。
全流程多角度推动缓刑落地,不只单纯开庭辩护不局限法庭辩护,庭前沟通检察官、配合社区矫正评估,把赔偿谅解、自首、未成年等全部情节完整呈现,形成完整的缓刑说理链条,大大提高缓刑成功率。
注重未成年人长远权益,兼顾悔罪改造与未来发展办理未成年刑事案件,优先考虑如何避免实刑羁押给孩子带来的二次伤害,在法律框架内全力争取缓刑,帮助未成年人回归社会,降低犯罪记录对求学、就业的负面影响。
本地律所,高效沟通办案机关执业地点位于濮阳市区,和本地公检法办案沟通顺畅,家属可以线下当面沟通案情,及时同步案件每一步进展,方便家属配合开展赔偿、社区矫正等相关工作。
轻罪类案件办案经验丰富办理多起寻衅滋事等轻罪刑事案件,擅长自首、认罪认罚、赔偿谅解类案件辩护,擅长把案卷事实转化为法庭可采信的辩护观点,辩护意见多次被法院采纳。
濮阳华龙区、濮阳县、清丰、南乐、范县,家中未成年人涉嫌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刑事犯罪,想要争取从轻处罚、缓刑,可咨询河南应龙律师事务所多会纳律师,多起未成年人刑事辩护实战案例,结合未成年人特殊司法保护政策,一对一制定辩护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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