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云南天外在天律师事务所 刘荣广律师
我方作为被上诉人孙某某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全程参与本案一审、二审程序,始终以司法鉴定意见为核心证据,精准反驳上诉人贵州A医院的各项上诉理由,最终成功维持医院20%的过错赔偿责任,为脑瘫患儿争取到了应有的赔偿权益,也为同类医疗损害案件的责任认定与赔偿计算提供了典型参考。
一、案情简介
患儿孙某某之母王某某因“孕33周6天,腹痛、呼吸困难1周” 入住贵州A医院。10月5日,王某某娩出孙某某,患儿出生后即出现重度窒息,随即转入新生儿科治疗,先后被诊断为新生儿重度窒息、早产儿、新生儿回肠穿孔并胎粪性腹膜炎、新生儿颅内出血等12项病症。
此后,孙某某因运动发育持续落后,辗转多家医疗机构治疗,最终被确诊为混合型脑性瘫痪,存在运动功能、日常能力、平衡协调功能等多重障碍。
我方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指导家属封存全部诊疗病历,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法院委托司法鉴定。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
贵州A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对病情重视程度不足、监护不到位的过错,该过错与孙某某脑性瘫痪存在因果关系,承担轻微责任,建议过错参与度20%以下;
孙某某构成四级伤残,需完全护理依赖,后续治疗费每年2万元;
经我方申请,鉴定机构补充回函明确护理人数建议为2人。
另经贵州省肢体康复中心鉴定,孙某某需配置踝足矫形器,每年更换一双,暂定更换至12岁。
一审法院采纳全部鉴定意见,酌定贵州A医院承20%赔偿责任,判决其赔偿各项损失共计55万元。贵州A医院不服,提起上诉,核心主张为责任比例应降至10%,且一审认定的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多项费用无依据。
二、本案核心争议焦点
贵州A医院的过错责任比例是否应从20%降至10%-15%;
护理费的计算期限(20年)及护理人数(2人)是否合法合理;
三、代理思路与办案过程
医疗损害案件的核心是司法鉴定,本案中我方始终围绕鉴定意见的合法性与证明力展开代理工作,针对上诉人的上诉理由逐一精准反驳:
(一)死守责任比例底线,驳回医院降责核心诉求
这是本案最关键的争议点,若责任比例降至10%,患儿赔偿额将直接减半。我方从三个层面进行论证:
法律适用层面:上诉人援引的《人身损害与疾病因果关系判定指南》发布于2021年11月17日,而本案司法鉴定意见作出于之前,根据“法不溯及既往”原则,该指南不能适用于本案;且该指南仅为行业推荐性标准,不具有强制性,不能否定法院依法委托的司法鉴定意见的效力。
证据效力层面:鉴定意见明确“过错参与度20%以下”,民法中 “以下” 包含本数,一审法院结合贵州A医院存在氧饱和度监测数据缺失、监护不到位等具体过错,酌定20%责任完全在鉴定意见的建议范围内,不属于滥用自由裁量权。
案件事实层面:贵州A医院主张“监测数据缺失仅为病历瑕疵,与损害后果无因果关系”,我方指出,病历是证明诊疗行为合规性的唯一依据,贵州A医院无法证明其在关键时段对患儿进行了有效监护,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二)据理力争护理费权益,保留长期主张权利
针对上诉人关于护理费的异议,我方答辩称:
护理人数:鉴定机构已通过补充回函明确建议2人护理,符合《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八条“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的规定。脑瘫患儿需24小时不间断护理,1人根本无法完成日常照料与康复训练。
护理期限:脑性瘫痪系不可逆神经系统损伤,患儿终身无法完全恢复生活自理能力,一审判决20年护理期限符合法律规定。
残疾辅助器具与护理依赖的关系:患儿佩戴的踝足矫形器仅用于矫正脚踝畸形、防止病情恶化,无法改善脑损伤导致的运动功能障碍,与交通事故截肢案件中假肢能替代肢体功能的情形有本质区别,不能以此降低护理依赖程度。
四、法院裁判结果
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采纳了我方关于责任比例的核心答辩意见,维持原一审判决。
五、办案心得与典型意义
本案是新生儿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的典型案例,集中体现了此类案件的核心难点与代理要点:
1、司法鉴定是医疗损害案件的核心生命线。及时封存病历、选择专业鉴定机构、针对鉴定瑕疵及时提出异议并申请补充说明,是维护患方权益的前提。本案中,正是通过补充鉴定明确2人护理,为护理费主张奠定了坚实基础。
2、责任比例认定是赔偿的核心基础。医疗机构往往以“患者自身因素为主”为由主张降责,律师需从法律适用、证据效力、事实细节等多维度精准反驳,守住责任比例底线。
3、脑瘫患儿的长期权益保障是重中之重。对于不可逆的伤残,不能仅追求一次性赔偿,必须明确保留后续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的另行主张权利,为患儿的终身生活与康复提供保障。
4、专业与诚信并重是律师的执业准则。对于确实存在瑕疵的诉讼请求,主动认可法院的纠正,既能体现专业素养,也能争取法院对其他合理费用的支持。
本案的胜诉,不仅为孙某某小朋友争取到了当下的治疗与生活费用,更通过保留后续诉权为其未来提供了长期保障,也为同类案件中轻微责任的比例裁量、脑瘫患儿护理费的计算提供了重要的司法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