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1、案件基本情况
委托人系一家小额贷款公司,2013年以来,由于经济下滑,房地产行业不景气,导致部分贷出款项难以收回。借款人系夫妻俩,其他五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借款总计30万元,借款人偿还了14万元本金,截至起诉之日,尚欠本金16万元及相关利息、违约金。其他连带责任担保人亦不愿主动承担相关担保责任。、
2、律师点评:
借贷案件看似简单,但实则背后的法律关系较多;部分款项出借人往往自认为借款人在自己了解的范围内无财产不愿起诉;若借款涉及抵押担保的,对诉讼主体,责任承担范围等普通人难以厘清。因此,很多出借人往往不予起诉,或自己拖延时间,往往导致超过诉讼时效难以取得胜诉。
3、律师建议:
借款纠纷中正确的处理方式应为: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首先通过催收方式收款,但若对方一拖再拖,或者直接拒绝还款的,应立即起诉借款人;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尽量聘请律师处理诉讼事宜,一方面有利于证据收集,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提前查找借款人财产并采取保全措施;再次,出借人即使通过自有渠道了解到借款人无财产,也应即使诉讼,一方面借助司法渠道查找财产,另一方面,在借款人确实无财产时,亦可通过司法渠道确认债权,并在执行程序中对借款人采取相应的法律手段,限制其相应的行为,扣划他的其他金融资产如存款、股票、公积金等方式收回出借人的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