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规定离婚后还可以申请补偿,婚姻关系的一方因为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一、法律上规定离婚后还可以申请补偿吗
1、法律上规定离婚后还可以申请补偿,婚姻关系的一方因为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八十六条,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第八十九条,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离婚提出经济补偿有什么规定
根据法律规定,提出经济补偿需要有一定的前提,具体包括:
1、夫妻双方采取婚内财产约定所有制。
2、一方为家庭付出较多义务,如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同时符合上述两个前提的,离婚时一方有权向另一方请求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