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委托人汤女士,受招聘前往肥西县方兴大道与繁华大道交口的A公司工作。工作过程中,委托人不慎被机器所伤,致委托人两根肋骨骨折。
事故发生后,原告曾与A公司负责人协商赔偿事宜。但A公司只愿意按一个月误工费赔偿委托人3000元。委托人不认可,因此委托人找到律师帮助其维权。
委托人最终与A公司达成调解协议,A公司一次性支付委托人28000元。
律师接案后,根据委托人陈述与律师查询,了解到A公司是私人老板开设的小工厂,规模不大。同时委托人汤女士的伤情不构成伤残。起诉后,在法院诉前调解过程中A公司负责人明确表示只愿意赔1万元,如果要打官司A公司愿意打到底,一审、二审强制执行后还是不给钱。律师认为,此案件虽然案情简单,但如何能让当事人拿到赔偿款需要慎重操作。如果打赢了官司却不能帮当事人获得实际利益,诉讼目的很可能不能实现,对当事人很不利。同时也要维护好自己当事人的利益。律师告知对方老板1万元数额太少。双方根本无法调解成功,双方放弃诉前调解。
在诉讼阶段中,A公司也委托了律师参与诉讼。经过庭审,A公司逐渐意识到,自身存在极大的败诉风险。主动提出调解。最终,经过双方反复拉锯,双方的调解数额从1万元增加到2万8千元,双方调解成功。A公司也按约付款。
律师代理案件时一向认为,向法院提起诉讼只是维权的重要手段,不是目的。例如此案件,委托人两根肋骨骨折,伤情并不严重,不构成伤残。同时,本案案由是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在一般的司法实践中,法院可能会判决劳动者自身承担一定比例的责任。
如果任由法院判决,那么法院判决的数额可能高于2万8千元,但委托人可能面临被上诉甚至无法执行到钱的尴尬局面。
此种情况下,律师利用庭审优势,提高A公司主动愿意赔偿的上限。让A公司愿意主动赔偿,同时能省时省力的帮助委托人拿到钱。达到了令当事人满意的效果。
在诉讼过程中,时刻分析案件情况,怎样最大程度实现委托人利益,此正是律师的专业性所在。律师的专业不仅体现在对法律的了解,自身的办案经验也保证了最大程度实现委托人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