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则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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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安徽正申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合同纠纷民间借贷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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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先孕,孩子父亲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发布者:李则伟律师|时间:2020年07月25日|分类:婚姻家庭 |1007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未婚先孕,孩子父亲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案件回顾:

委托人王女士与张某于2014年因工作原因相识相恋并开始同居,201710月王女士发现自己怀孕,便要求张某与其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起初张某不愿意,找各种理由推脱,后来耐不住王女士一再要求,便向王女士坦白自己已于20173月与周某领取了结婚登记证书,无法再与王女士办结婚证。

20183月后张某玩起了失踪,对王女士微信、电话全部拉黑。20187月婚生子小张出生,但张某一直联系不上,其从来不看望王女士母子,也不承担抚养义务。

20205月,王女士向本律师求助,希望获得帮助。

案件操作:

律师接案后,向张某户籍地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张某接法院传票后,主动联系王女士,但在电话中对王女士及尽侮辱与威胁,张某首先谎称要私下与王女士和解,骗取王女士向法院撤诉,然后拒绝承认小张是其儿子,威胁王女士要进行亲子鉴定,最后张某又改口称自己想抚养小张,会与王女士在庭审中争夺孩子的抚养权。

王女士接到电话后什么恐惧,害怕张某于其争夺抚养权,便与律师沟通。本律师根据王女士提供提供的通话内容,为其进行了分析。首先坚决不可以撤诉,如果撤诉,张某根本就不会私下与王女士进行和解,其次若张某想要和解,双方完全可以在法院主持下进行调解,并由法院出具调解书。其次若张某申请亲子鉴定,我们会配合,不会对王女士产生不利,最后从心理上给予王女士安慰,告知其不要害怕,会尽最大努力帮其获得小张的抚养权。

法院判决:

庭审中,张某并没有出席。法院认为事实可能无法查清建议王女士找到张某后再起诉。但律师坚决不同意,律师认为婚生子与非婚生子享有同等的法律权利,原告提交的证据足够证明需要证明的待证事实。最后在律师的坚持下,法院判决小张由王女士抚养,张某需承担相应的抚养费,案件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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