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未婚先孕,孩子父亲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案件回顾:
委托人王女士与张某于2014年因工作原因相识相恋并开始同居,2017年10月王女士发现自己怀孕,便要求张某与其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起初张某不愿意,找各种理由推脱,后来耐不住王女士一再要求,便向王女士坦白自己已于2017年3月与周某领取了结婚登记证书,无法再与王女士办结婚证。
2018年3月后张某玩起了失踪,对王女士微信、电话全部拉黑。2018年7月婚生子小张出生,但张某一直联系不上,其从来不看望王女士母子,也不承担抚养义务。
2020年5月,王女士向本律师求助,希望获得帮助。
案件操作:
律师接案后,向张某户籍地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张某接法院传票后,主动联系王女士,但在电话中对王女士及尽侮辱与威胁,张某首先谎称要私下与王女士和解,骗取王女士向法院撤诉,然后拒绝承认小张是其儿子,威胁王女士要进行亲子鉴定,最后张某又改口称自己想抚养小张,会与王女士在庭审中争夺孩子的抚养权。
王女士接到电话后什么恐惧,害怕张某于其争夺抚养权,便与律师沟通。本律师根据王女士提供提供的通话内容,为其进行了分析。首先坚决不可以撤诉,如果撤诉,张某根本就不会私下与王女士进行和解,其次若张某想要和解,双方完全可以在法院主持下进行调解,并由法院出具调解书。其次若张某申请亲子鉴定,我们会配合,不会对王女士产生不利,最后从心理上给予王女士安慰,告知其不要害怕,会尽最大努力帮其获得小张的抚养权。
法院判决:
庭审中,张某并没有出席。法院认为事实可能无法查清建议王女士找到张某后再起诉。但律师坚决不同意,律师认为婚生子与非婚生子享有同等的法律权利,原告提交的证据足够证明需要证明的待证事实。最后在律师的坚持下,法院判决小张由王女士抚养,张某需承担相应的抚养费,案件得到了圆满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