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晶律师
崔晶律师
综合评分:
5.0
(来自14位用户的真实评价)
新疆-乌鲁木齐专职律师
查看服务地区

咨询我

交通事故中责任难以认定,如何赔偿?

作者:崔晶律师时间:2024年04月17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79次举报

交通事故中责任难以认定,如何赔偿?

交通事故中无法认定双方责任的,对于赔偿纠纷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一、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事故责任无法认定时赔偿责任的确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归责原则应为无过错责任原则。

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的交通事故中,交通事故认定书仅是判断非机动车、行人是否存在过错,是否须减轻或免除机动车一方责任的重要证据,并非确定机动车一方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依据。故在事故责任无法认定时,一般仍应由机动车一方按无过错责任原则承担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若能提供证据证明非机动车、行人存在重大过失或故意碰撞时,可以适当减轻或免除责任。

二、机动车之间发生事故责任无法认定时赔偿责任确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因此,我国对机动车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确定采用的是过错责任原则,即承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的前提是对事故的发生存在过错。

在事故责任无法认定时,原告需要就被告对事故的发生存在过错承担举证责任,若事故双方均无法证明对方对事故的发生存在过错的,则只能推定双方对事故的发生均无过错。此时过错责任原则并无适用的基础,但事故已导致损害发生,不由双方当事人分担损失将有违公平的,我们认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公平责任原则确定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七条,道路交通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成因无法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载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申请复核、调解和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1、崔晶律师在从事专职律师之前,曾在法院工作五年,能够以多视角分析案件。熟知法律诉讼程序,法律理论功底深厚,积累了大量办...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新疆-乌鲁木齐
  • 执业单位:新疆鼎信旭业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650120********45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法、债权债务、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