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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著作权的诉讼时效是怎样的

发布者:鑫霆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21年01月27日|分类:法律顾问 |552人看过


  一、侵犯著作权的诉讼时效是怎样的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凡是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都享有著作权;外国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发表的,也依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外国人在中国境外发表的作品,根据其所属国与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著作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侵犯著作权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著作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权利人超过三年起诉的,如果侵权行为在起诉时仍在持续,在该著作权保护期内,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侵权损害赔偿数额应当自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三年计算。

  依最高人民法院“侵犯著作权的诉讼时效为两年,自著作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的解释,侵犯著作权的诉讼时效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的诉讼时效制度。

  诉讼时效制度的核心是权利人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民事权利被侵犯之日起,两年期间向人民法院提起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请求,即权利人应当主动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超过两年诉讼时效期间权利人提起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不予保护。然而,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在规定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的诉讼时效制度时,又规定侵犯著作权的诉讼时效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的诉讼时效制度。

侵犯著作权的诉讼时效是怎样的

  二、对侵犯知识产权有哪些处罚方式

  1、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消除影响;

  2、依法封存有可能转移、隐匿、销毁的有关财物、资料;

  3、消除现存物品上侵权的商标标识、特殊标志、专利标记、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

  4、收缴并销毁侵权商标标识、专利标记、特殊标志;

  5、收缴直接用于侵权的模具、印版和其他工具;

  6、侵权商标、特殊标志、专利、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与物品难以分离的,责令并监督销毁。

  三、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包括哪些

  1、未经授权,在生产、经营、广告、宣传、表演和其他活动中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特殊标志、专利、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

  2、伪造、擅自制造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标识、特殊标志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商标标识、特殊标志;

  3、变相利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特殊标志、专利、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

  4、未经授权,在企业、社会团体、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注册和网站、域名、地名、建筑物、构筑物、场所等名称中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特殊标志、专利、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

  5、为侵权行为提供场所、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

  6、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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