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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离婚债权债务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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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浙江省公积金提取政策

发布者:鑫霆律师事务所律师|时间:2021年11月15日|分类:劳动纠纷 |896人看过


 1.提取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限自住);

  2)偿还房贷本息;

  3)租赁自住住房;

  4)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5)离、退休(退职);

  6)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7)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

  8)职工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发生购房或按揭买房行为的;

  9)职工辞职、下岗或单位破产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其公积金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转入封存户满3年的;

  10)非本市(县)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11)出国(出境)定居;

  12)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2.提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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