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案底”是民间对犯罪记录的一种称谓,所谓犯罪记录,是国家专门机关对犯罪人员情况的客观记载,也称“前科”,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在公安部门。只要没有被判刑或被判无罪则不会产生犯罪记录,也就不存在“案底”的问题。
既然对一个人的影响如此深远,那“案底”是否可以申请撤销呢?很遗憾,案底本身对犯罪人员情况的客观记载,我国没有规定案底(前科)撤销制度,相反在刑法中规定了前科如实报告制度。对于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应当予以封存。
这也从社会层面体现了刑罚的严厉性。在此,提醒大家:行事需谨慎,切莫触犯刑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条
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入伍、就业的时候,应当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受过刑事处罚,不得隐瞒”。
案底不能取消有什么影响?
影响分为对个人的影响与对其他人(子女或配偶)的影响。
首先说说对个人的影响。
理论上讲,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之后,即应恢复完整的公民权利(剥夺政治权利的除外),与其他公民享有同等的社会地位。但实际上,服刑人离开监狱之后,他们在就业、入伍、出国、生活上仍受诸多限制。入党、公务员、事业单位、国企、当兵都是不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