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最近网上疯传一条“滴滴司机性侵直播”的消息,引来众多媒体关注,许多网友表示愤怒,指责滴滴平台不作为,滴滴公司承受了较大压力。根据最新消息,该网友并非滴滴司机,视频中是冒用滴滴司机身份实施的相关行为。
该网友的行为涉及刑事犯罪以及民事侵权。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网友捏造自己是滴滴司机身份,继而散布滴滴司机深夜性侵乘客的视频,引起网上极大关注,严重损害了滴滴公司商业信誉,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
其次,该网友行为在民事上侵犯了滴滴公司的名誉,滴滴公司也可以提出停止侵害、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要求。
根据我国“先刑后民”的基本原则,滴滴公司可以先以损害商业信誉罪为由向公安机关报案,刑事处理之后造成的其他影响可以考虑走民事救济途径。
除了民事上的侵权,此类视频的传播会不会构成刑事犯罪?
如果是真实的性侵视频,观看需要收取一定的费用,则涉嫌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如果是真实的性侵视频,只是传播,不收取费用,则涉嫌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
如果视频只是为了博人眼球,相互配合演的一场闹剧,传播此类视频,引起网络轩然大波,浪费大量警力,则上述发布虚假信息,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