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海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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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期满之日至准予注册决定做出前有关商标的特殊保护

发布者:刘海杰律师|时间:2018年05月15日|分类:知识产权 |766人看过

     根据规定,自该商标公告期满之日起至准予注册决定做出前,对他人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的行为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该使用人的恶意给商标注册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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