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海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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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

发布者:刘海杰律师|时间:2018年05月06日|分类:合同纠纷 |543人看过

合同法第三百九十九条    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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